1. 招标名称:中科院植物所2016-2017供暖运行服务项目
2. 招标单位: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3. 项目概况:
3.1 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南辛村20号院与新苑街15号院内(二里沟家属院)。
3.2香山园区锅炉房2000年投入使用,热源为天然气。园区总供热面积105416.22平方米,其中玻璃温室面积8000平方米,居民面积40880.61平方米(含上世纪70年代老旧平房4000平方米)。
3.3 二里沟家属区锅炉房2000年投入使用,热源为天然气。5栋上世纪80年代住宅楼,居民供热面积24903.3平方米。
3.4 温室供暖时间当年10月15日—次年4月10日(根据气温高低调整开始、结束时间)。
4. 招标内容:
4.1锅炉房运行管理,供热一次管网运行管理,热网调度与调整以及热网经济指标控制等相关服务工作。
4.2 投标人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工程所需的技术支撑能满足本招标工程的运行作业要求。
4.3 投标人员应能满足运行的专业素质要求,具有相应工作经验。
4.4 投标人应具有系统运行、维护及调试过相关等级设备的相关经验,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公司业务范围能够满足该项目要求,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5. 服务期限:2016年8月10日—2017年8月9日
6.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6.1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指企业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单位。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承担一定的风险。
6.2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6.3 供暖面积超过10万平米的在运营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含)。
6.4 投标人必须承诺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6.5 具有《北京市供暖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及北京市供暖协会会员证明。
6.6 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6.7 其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6.8 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环境体系认证等。
6.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7月13 日至2016年7月 22日
8. 资格预审和领取标书
8.1 :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为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8.2 预审地点:图资楼311室
8.3 预审时间:2015年7月 22日9:00—12:00
8.4 潜在投标人须提供的材料:
8.4.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8.4.2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文本的复印件(原件验后立即归还,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工作以备存查,下同)
8.4.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8.4.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8.4.5三份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8.4.6银行资信证明
8.4.7 授权委托人及投标人的公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 现场踏勘
9.1 踏勘时间:2016年7月28日下午13:30
9.2 踏勘集合地点:图资楼309会议室
9.3 踏勘范围:香山园区与二里沟园区
10. 投标时间:2016年8月2日(周二)上午8:30—9:3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8月2日(周二)上午10:00
11.1 标书递交地点:图资楼209室
11.2 开标、评标地点:图资楼217会议室
11.3 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应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共壹万元;可以银行汇款、支票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财务部门。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返还;中标单位若不响应中标通知,其保证金不返还。
12. 其它重要约定:
12.1 中标人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需提交合同履约及设备保证金20万元,支票或汇票形式。
12.2 本项目招标的服务期限为12个月,供暖服务满意率达标后自动续约下一季,以此类推。
详情咨询联系人
联系人:刘伟、刘海丰
电话:62836166,62836167
E_mail:liuwei@ibcas.ac.cn; lhf8059@ibca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