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发现一些单位或者个人,盗用我所名称、标识,通过网络宣传等方式,为其产品或者服务项目进行虚假宣传,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误导、欺骗了社会公众及广大消费者,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侵犯了我所的名称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等各项权利。对此,我所郑重声明:
1.我所是中国科学院的直属事业单位,享有“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中科院植物所”等名称的专属使用权、商标专用权,以及我所标识的著作权。
2.我所与深圳市特石有机农业有限公司、上海特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前身是太原市特石生物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没有任何业务往来。我所郑重澄清前述事实,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同时我所严正要求擅自使用我所名称、标识、图片的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相应侵权行为。
3.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我所书面授权或者许可,在其产品或者服务宣传上使用“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中科院植物研究所”“中科院植物所”等名称、标识、图片的行为均属侵犯我所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
4.我所保留对相关侵权行为人依法追究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
特此声明。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