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所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科学院相关文件要求,特此制定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组织实施 

    复试是在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主管所长领导下,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各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相近专业可合并设组,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 

    将根据考生网报时提供的本人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请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我们回执,同时下载《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简历及自述表》及《考生政审表》认真填写。2015年3月15日之前没接到通知的考生请自行联系其他单位。 

    二、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英语笔试、业务能力与外语等综合素质口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及灵活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专业知识与专业英语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闭卷笔答。 

    专业英语笔试,闭卷翻译。 

    (二)业务能力与外语等综合素质考核 

    1、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深度与广度、思维能力、反应能力、政治思想等综合素质,考核以下方面知识: 

    ①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 

    ②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③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④应变反应能力; 

    ⑤表达能力; 

    ⑥研究兴趣; 

    ⑦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 

    2、外语主要考核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的能力。 

    (三)思想政治素质等考核; 

    三、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应届生还需出示学生证)、准考证; 

    2、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请加盖单位人事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应届毕业生查验学生证; 

    3、应届生需提交本科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往届生可交复印件(必加盖单位人事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4、《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简历及自述表》; 

    5、《考生政审表》(加盖学校相关部门或单位合或人才公章)。 

    6、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和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7、在职生应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录取 

    1、复试各项内容进行完毕后,复试小组评出总成绩填写《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成绩评分表》中,将全部材料交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根据成绩,并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拟定录取名单。 

    2、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经核实后,一律不录取。 

    3、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专业知识与专业英语笔试成绩、业务能力与外语等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组成。 

    4、最终录取成绩:将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平均后,得出录取成绩。加权平均采用下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5、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五、其他说明 

    复试期间发生的路费、食宿费及体检费均有考生自理。 

    特别提示:教育部将于3月底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如未能达到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复试成绩将自动失效,并取消录取资格。 

    所有达到国家分数线而没来参加复试或复试后未能录取的考生,请自行尽早联系调剂其它单位,我所研招办将按照调剂接收单位的来函协助调剂,没有调剂接收函的考生将视作放弃调剂。 

    E-mail:yzb@ibcas.ac.cn 

    电话:010-62836601/010-62836218 

    监督电话:010-88256714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