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总结党执政的历史经验---黄宏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总结了55年来我们党执政的六条主要经验,蕴含着丰富的历史内容和深刻的科学内涵,抓住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最本质的问题,反映了55年来我们党勇于追求真理、修正错误,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唯物主义态度。六条经验概括了我们党在执政中形成的重大认识和重大方针,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需要从总体上深入学习和科学把握。

  
坚持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与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统一

  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后,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肩负的根本任务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建设成为党的中心任务。

  从20世纪50年代初起,毛泽东同志就领导我们党开始了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实践。从发表《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初步阐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若干方针,到1964年提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奠定了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基础。遗憾的是,由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思想影响,这个探索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邓小平同志领导下,我们党确立了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主要内容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从党的十二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命题,到党的十三大第一次完整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概念,再到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发表南方谈话,系统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新思想、新观点,如发展是硬道理论、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论、“三个有利于”论、社会主义本质论等。党的十四大报告对这些新思想、新观点作出全面、系统的概括,使“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展示了比较完整的科学体系。这是我们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形成的认识的新飞跃。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国人民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抓住发展机遇,加快发展步伐,战胜各种风险,实现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江泽民同志集中全党智慧,坚持和发展邓小平理论,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个理论,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是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统一;创造性地把党的建设与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和完善、与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的发展趋势、与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联系起来,赋予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指导思想和党的任务以鲜明的时代内容,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旗帜,强调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在全党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党中央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突出地提到全党的面前,实施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工程。

  55年的不懈探索,使我们党更加自觉地认识到党的建设不是孤立的,党必须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必须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统一

  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但是,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并不能代替现实的与将来的必然性和合理性。正如《决定》所指出的:“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这就要求我们党必须不断地结合实际,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使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制度化和法律化。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有过沉痛的教训,走过曲折的道路,甚至出现了“文化大革命”那样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情况,使党的权威和领导受到很大的破坏和削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努力探索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的规律,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我们党的重大决策和政治意图,都通过程序化的方式、通过依法执政来实现。党的十三大作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党的十六大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些重大决策和主张成为国家机关制定方针、政策的法律依据,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写入宪法,上升为国家意志。这充分表明,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来实施强有力的政治领导,已成为我们党依法执政的自觉行动。在实施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我们党始终强调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为了实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与国家执政权力的有机结合,我们党坚持把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在发展党内民主的同时,带动和促进人民民主,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党支持人大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党不断从我国国情出发,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推进人民民主的建设与发展,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发挥更大的集智效应和凝聚功能。

 
 坚持执政目的与执政基础的统一

  六条经验的每一条都与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紧密相连,说到底就是党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都必须紧紧依靠群众,靠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也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实践为理论创新的来源,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理论创新的目的。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是六条经验的本质所在。

  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在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曾提出“战争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我们党的宗旨。今天,在我们党处于执政地位,以至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条件下,这个宗旨仍然不能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都要放在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党执政的目的与执政的基础是统一的。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应当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升到统领执政党全部思想和行动的党的执政理念上来,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变成全党的自觉行动。在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社会生活出现了多样化的趋势,利益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党内腐败现象滋长蔓延的危险。为此,我们更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两个务必”,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坚持总结过去、尊重历史与面向未来、开拓进取的统一

  一个执政多年的大党能不能充满活力、永葆青春,始终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头,关键在于其在指导思想上能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产生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三大理论成果。我们党不是把马克思主义看作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看作一个开放的不断发展的思想体系,看作指导我们行动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因而它坚定地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头,以海纳百川的气度充分借鉴和汲取人类创造的文明成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它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使我们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亿万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成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的不竭源泉,而立足于新的实践、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又指引着我们不断开辟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广阔道路,不断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正是在这样一个不断实现认识和实践的新的飞跃和跨越中,我们党及其领导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波澜壮阔,永葆青春。

  《人民日报》 (2005年01月10日 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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