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钟纪轩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当前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从党的建设的实际出发,对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权利作了更加规范、完善的规定,对党员权利的保障措施作了进一步规范,对党的各级组织、各级纪检机关和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以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明确界定。这些都为更好地保障党员权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贯彻落实好《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涉及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党的各级组织必须紧密结合党的各项工作,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使党员权利得到真正保障。

  首先,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学习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党员的权利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

  各级党委要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2004年10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下发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通知》中明确强调,要将《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作为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一个重要文件,纳入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计划,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纳入对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党的各级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作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学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保障党员权利的意识,增强广大党员正确行使自身权利和自觉维护其他党员民主权利的意识;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民主意识不强和民主素质不高的问题,使各级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规定,全面履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的在党员权利保障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使党员清楚在党内享有哪些权利,认识到党员的民主意识强是党员政治觉悟高的一种表现,从而引导党员按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要求,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正确行使各项权利。同时,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每一个党员以坚强的党性观念和良好的思想作风来保证党内民主。

  其次,要构筑保障党员权利的制度体系。党的各级组织必须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和实际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好《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在党章确立的党员八项权利的基础上,规定了党员享有各项权利的具体内容。这些内容涉及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需要组织、宣传、人事等各个部门共同努力。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健全机制和完善制度,让党员充分表达意愿,全面掌握信息,利用规范化的途径对党务活动进行监督,使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得到落实。

  要建立党员民主参与党内事务的制度和办法,保障党员的参加会议权,阅读文件权和接受教育、培训权。参会权、阅读文件权是党员知情权的重要内容,知情权是党员各项政治权利的基础。要落实好知情权,首先,要按照规定召开有关会议,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适时通知应到会的党员。其次,党组织要为党员阅读文件提供必要的条件,对于无法直接阅读党内文件的党员,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向其传达文件的精神。第三,各种重要会议召开后,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向党员传达、通报会议精神,还要及时通报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和决定。

  要进一步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为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提供制度保证。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前提。除了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等制度外,还应围绕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创新制度平台。如扩大市、县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进一步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党组的作用;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主要是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等。

  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党员在干部工作中的权利。要认真贯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结合《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扩大党员对干部选拔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权利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壮大党的力量和建立党组织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要根据新形势下党员分布广、流动大的特点,探索党员教育和管理新办法新机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要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推行党务公开,可以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保证党员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只有这样,广大党员才能更广泛、更积极地参与管理党内事务,也只有在党员逐渐熟悉管理党内事务的过程中,才能不断提高他们维护自身民主权利的能力。

  要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在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征询党员意见,对多数党员有不同意见或者存在重大分歧的,暂缓作出决定。健全重大问题决策前的协商制度,有组织地广泛联系专家学者、建立多种形式的咨询机制。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发挥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各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按要求定期召开全委会,通过报告、审议、通报工作,为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反映问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搭建平台。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要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要在充分征求下级党组织和党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抓好信访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保护揭发人、检举人权益的制度。要不断拓宽监督的渠道,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和网络举报、密码举报和网上行风评议等,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开拓新的监督方式和途径。各级党委、纪委要认真办理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反映的重大问题,要督促有关党组织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通报有关党组织和党员,使党员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得到及时处理。这是保障党员的揭发、检举权的重要措施。

  要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接受教育和培训是提高党员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党员实现有效政治参与和充分行使党员权利的前提。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的系列制度,包括鼓励党员参加学历教育、专业技术培训、定期轮训、挂职锻炼、外派学习交流等制度。要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中心等的作用,采取专题讲座、业务辅导、办学习班等方法,有计划、分层次搞好党员教育培训。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等现代技术手段。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并形成制度,帮助党员到前沿岗位、高科技岗位、管理岗位、领导岗位等重要岗位去工作去增长才干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党的各级组织尤其是各级纪检机关要切实履行保障党员权利的职责,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违反条例的各种行为,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权利的案件。

  保障党员的合法权利,是党章和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切实履行好保障党员权利的职责,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侵犯党员权利情节严重的,要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对于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失职、渎职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要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违反民主集中制,搞独断专行的行为,切实保护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重点查处压制批评和打击报复反映真实情况的党员的行为,切实保护党员对党的工作的建议权和批评权。要重点查处违反党内选举制度,剥夺、侵犯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切实保护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重点查处党员不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或滥用民主权利的行为,教育党员实事求是地揭发、检举、申诉、控告,实事求是地提出询问和质询,实事求是地提出罢免和撤换要求,引导党员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要认真纠正对党员作出的错误处理,党员提出的申诉,发现对其处理确有错误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切实保护党员的申诉权。要及时澄清失实的举报、检举和控告,对诬告陷害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处理,切实保护党员的人身权利和政治权利。

  《党建》杂志200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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